首页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 前款所列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前款所列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