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附: 附: 精食部、国家农 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減主要稻谷集中产区五十亿斤粮食 征购基数的报告 1981年4月24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一次性 规定,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