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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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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人员

海水水生植物苗种繁育工、珍珠养殖工、生物饵料培养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关于印发农情测报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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