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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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防止恶意收购,防止以企业兼并重组之名甩包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防止恶意收购,防止以企业兼并重组之名甩包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