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7年) 第八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7年) 65 第八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5 黑色金属铸造339 1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年产10万吨以下的 2020年 黑色金属铸造工业 汽车制造业3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