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二节 现金流量管理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二节 现金流量管理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通过行为调整等方法测算现金流,应以充分的历史数据积累为前提,假设条件应经充分论证,并经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审核批准。所有假设条件及模拟情况必须书面记录,并可以经受回溯检测。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对行为调整假设、回溯检查进行评估,以便适应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