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管理信息系统应能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适时了解以下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事项:
银行现金流量分析。
可动用的流动性资产及资产变现可能性分析。
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的集中度情况。
在各类市场中的融资能力。
可能引起资产负债波动因素的变化趋势。
流动性风险管理法定指标、政策、限额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执行情况。
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情况。
其他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应予关注的事项。
银行现金流量分析。
可动用的流动性资产及资产变现可能性分析。
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的集中度情况。
在各类市场中的融资能力。
可能引起资产负债波动因素的变化趋势。
流动性风险管理法定指标、政策、限额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执行情况。
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情况。
其他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应予关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