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七章 附则 二、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二、 第七章 附则 二、 客户基本信息提示 (一) 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检证明。 (二) 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 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 (五) 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六)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七) 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八) 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九) 若为有限责任客户、股份有限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十) 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十一) 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十二) 授信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三) 其他必要的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对于中长期授信,还须有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