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