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依据相关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重大监管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