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时,应建立严格的贷款项目审批机制,对该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房地产发展总体方向,有效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确认该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