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4年) 第四章 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三十六条 评价反馈。 对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应与被评价机构管理层沟通,以核对数据,确认事实,并就评价中的问题征求意见。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