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 第一章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计量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风险抵补作用,规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信用风险… 第四条 信用风险缓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信用风险缓释管理的一般要求: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