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三章 综合理财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综合理财服务的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采用多重指标管理市场风险限额,市场风险的限额可以采用交易限额、止损限额、错配限额、期权限额和风险价值限额等。但在所采用的风险限额指标中,至少应包括风险价值限额。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