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商业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与商业银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商业银行或可对商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本办法所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
本条第一款所指企业不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