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章 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六)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六) 第三章 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六) 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