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中医药局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三、 保障措施 (二)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中医药局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 三、 保障措施 (二) 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