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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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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行动,组织实施“互联网+”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网信办、农业部、国家能源局、人民银行、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