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 (一)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 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