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1990年) 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199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电网应结合推行内部经济责任制,采用追加和扣减上网电量、峰谷电价和分时考核电量等办法对发电厂调峰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