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