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 第二章 军人死亡抚恤 第十九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其申请,在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当月起发给定期抚恤金: (三)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 (三) 第二章 军人死亡抚恤 第十九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其申请,在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当月起发给定期抚恤金: (三) 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