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养老保险公司养老保障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