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养老保险公司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聚焦养老主业,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