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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四、 保监会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由法规部统一负责协调,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发现利用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法规部报告。

联系电话:66011873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