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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2009年) 二、

二、 本公告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