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2016年) 四、 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 (二)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2016年) (二) 四、 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 (二) 严格规范其他各类试点示范。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到期一律结束,不再延期,最迟不晚于2020年结束。 (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