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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2016年)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二) 基本原则 (三) 主要目标。设立若干试验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国家级综合试验平台。通过试验探索,到2017年,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若…

二、 试验重点

(一) 有利于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目前缺乏具体案例和经验借鉴,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 (二) 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联防联控、终身追责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生态环境价值、让保护… (三) 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机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产业,推… (四) 有利于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立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探… (五) 有利于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制度。试验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对其他区域具有借鉴意义、试验完善后可推广到全国的相关制度,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理念的探索实践等。

三、 试验区设立

(一) 统筹布局试验区。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首批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试验区。… (二) 合理选定试验范围。单项试验任务的试验范围视具体情况确定。具备一定基础的重大改革任务可在试验区内全面开展;对于在试验区内全面推开难度较大的试验任务,可选择部分区域…

四、 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

(一) 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试点试验。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试点,优先放在试验区进行,统筹推进,加强衔接。对试验区内已开展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进行… (二) 严格规范其他各类试点示范。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

五、 组织实施

(一) 制定实施方案。试验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验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改革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 (二) 加强指导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试验区各项改革试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涉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中央编办要会同有关部… (三) 做好效果评估。试验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评估,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并抄送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 (四) 强化协同推进。试验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要按照本意见有关精神,以试验区建设的原则、目标等为指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勇于创新、主动改革;通过加强与试验区的沟通交…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本意见要求,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注重实效、扎实工作,切实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