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二、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二、 二、 不断提高非车险业务管控水平 (一)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重视对专业承保人才的培养,加强和完善风险评估制度、核保授权制度、内部核保责任制度以及保险标的的防灾防损等工作。 (二)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行业间沟通协调,建立保险行业承保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逐步完善行业经营数据。 (三)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与再保险公司的交流沟通,加强承保技术的引进和交流。在引进时应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要根据中国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和创新。 (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非车险承保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非车险业务的经营经验,研究《纯风险损失率表》的推进等非车险管理工作。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