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营销团队…

一、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 完善团队管理制度

(一) 公司应当明确被增员人员的标准、条件、培训方案、计划和业绩考核标准,不得仅以增员数量提供物质或者现金奖励。 (二) 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应明确保险营销人员可以只做业务,不增员和管理保险营销团队,且不得在计酬制度中有歧视性规定。 (三) 公司应当与每一个招聘的保险营销人员签署书面委托协议。公司不得接受未签署委托协议的任何人的保险业务,不得向其支付保险手续费或类似费用。公司应对委托协议妥善保管。 (四) 公司应对增员保险营销人员的人员予以授权,被授权增员的人员应当是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正式保险营销员,并且没有投诉、误导等不良记录。

三、 规范增员管理

(一) 不得夸大误导佣金收入或者手续费收入; (二) 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人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 (三) 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交纳入司费用作为成为保险营销人员的必要条件。 被增员人员自愿购买保险产品的,依法享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包括知情权、犹豫期内撤单、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等权利。

四、 规范押金管理制度

五、 维护保险营销人员计酬制度的知情权

六、 落实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七、 建立健全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