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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一、

一、 文件种类

保险机构向保监会报送文件,应当采用“请示”和“报告”两种形式。“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必须明确。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文件中夹带请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