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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监督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兼业代理)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的各项要求。各保监局负责将《通知》下发到辖区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兼业代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辖区内所有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兼业代理)深刻领会《通知》的内容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