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阿富汗委员会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受制裁实体名单的通知(2002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外发〔2002〕2号文件谅悉。
2002年1月16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90号决议,决定加强对塔利班、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制裁,对安理会1267委员会认定的有关个人、集团、企业和实体采取冻结资产、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制裁措施。
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正式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列入安理会根据第1267、1390号决议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名单,对其实行冻结资产、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制裁。
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情况,采取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规定,特别注意调查并冻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组织的资产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会商外交部。
附件: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背景材料
外交部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七日
“东突伊斯兰运动”基本情况
“东突伊斯兰运动”,又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伊斯兰真主党”、“东突伊斯兰党”,为“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其创建人是新疆极端分子艾山·买合苏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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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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