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1999年) 二、 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1999年) 二、 二、 请各保险公司继续做好有关业务管理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中国保监会。 一、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