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 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国保监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6个,其中取消22个,下放管理层级4个(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国保监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6个,其中取消22个,下放管理层级4个(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