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成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协定(作准中文本)(2026年) 第五条 关于成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协定(作准中文本)(202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治理 中心的治理机构由两部分组成: 理事会; 秘书长领导的中心秘书处。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