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保险数据真实性抽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 一、 工作内容 (一) 关于开展保险数据真实性抽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 (一) 一、 工作内容 (一) 自查报告评估 各保监局应及时收集、整理辖内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和地市中支公司的自查工作报告,同时从形式、内容等方面审核报告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反映公司自查自纠工作,不合格的要退回公司并要求其重新报送。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