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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生猪保险发展,加快生猪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建立生猪保险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建立健全生猪保险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 切实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1、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能繁母猪保险试点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网络机构,提高产品开发能力,组建和培训人才队伍,在经营中不断积累经验。要全面落实责任… 2、 要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开发能繁母猪保险产品。各试点公司要尽快开发出保障全面、通俗易懂、价格统一、操作性强的能繁母猪保险产品,并报保监会备案。 3、 要加强管理,确保能繁母猪保险作用的发挥。各试点公司要抓紧做好如下必要的工作:一是要尽快完成试点方案并报保监会备案。二是能繁母猪保险应独立建帐、单独核算。在操作中… (二) 加快推进生猪保险体系建设 (三) 工作部署和进度要求

三、 加强监管,做好服务

(一)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公司)开展生猪保险的落实措施和具体方案,确保生猪保险尽快起步和快速发展。 (二) 各保监局要加大协调力度。一是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国家关于生猪保险的政策精神,协调财政部门保费补贴资金尽快到位,及早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建设;二是积极协调地方相关政… (三) 各保监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生猪保险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养殖户利益,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对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给予坚决… (四) 各试点公司要提高能繁母猪保险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工作。一是要做到快速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让农户尽快拿到赔款,及早恢复生产。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繁母猪的防灾… 对生猪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应及时向保监会汇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请各单位抓紧落实。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