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2007年) 四、 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应当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一式三份): (一) 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变更等事项的申请。 (二) 固有项下实业投资清理方案。 (三) 现有业务调整方案。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贷款、担保、同业拆入等业务压缩方案、关联交易规范方案等。 (四) 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实业投资清理、现有业务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具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方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每个存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运行状况说明及流动性安排方案。 (六) 营业执照复印件、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决议。 (七) 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及从业履历。 (八)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九) 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