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妥善解决储金业务清退后遗留问题的函(2004年) 三、 关于妥善解决储金业务清退后遗留问题的函(2004年) 三、 三、 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的教育,不断强化内部管控,确保分支机构稳定、健康、规范发展。 请你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前将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报我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四日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