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同意四川省珙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 你省《关于珙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川府〔2001〕4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珙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珙泉镇迁至巡场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你省《关于珙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川府〔2001〕4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珙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珙泉镇迁至巡场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