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发《财产险法定分保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财产险法定分保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 为保证法定分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法定分保条件》和法定分保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财产险法定分保条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