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产保险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近期,一些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忽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已建立的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情况屡有发生,致使在业…
一、
各公司要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认真检查重要单证管理制度、核保核赔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投资管理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凡未建立和完善有关…
二、
各公司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险单证、保费收据、重要业务凭证、业务用章、资金帐户及理赔档案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
各公司要就有关保险业务单证、收据、重要业务凭证、业务用章、资金帐户等的管理及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系统进行一次深入的、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底前将清理整顿的…
四、
各公司应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对于各公司的执行情况,保监会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抽查。凡不及时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的公司,一经发现,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