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6、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6、 6、 前3年内分支机构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 (三) 保险公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换发许可证。 5、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