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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为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的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保监发〔2003〕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的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保监发〔2003〕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