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2002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确保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现将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