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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五、

五、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编报2003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财会〔2004〕59号)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财务报表,不得随意增减项目或变更项目名称和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