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二、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 (二)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二) 二、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 (二)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出租专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供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履行职责的承诺书。中国保监会从资产规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诚信状况、研究能力、市场地位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估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引用法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