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2006年) 二、
二、 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分为非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投资。投资总额低于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资本5%的为非重大股权投资,5%以上的为重大投资。
保险机构可以有效运用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并根据不同资金性质,确定投资股权归属和收益分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托投资银行股权。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分为非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投资。投资总额低于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资本5%的为非重大股权投资,5%以上的为重大投资。
保险机构可以有效运用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并根据不同资金性质,确定投资股权归属和收益分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托投资银行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