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2006年) 三、 投资银行股权10%以上的重大投资预审和审批材料 (二)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2006年) (二) 三、 投资银行股权10%以上的重大投资预审和审批材料 (二) 审批材料除预审材料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在保险机构基本情况中说明,保险机构与拟投银行的关联关系,最近三年的偿付能力状况,银行股权的估值方法、定价依据;投资股权的报价区间、时间进度、后续处置、补救措施、信息披露和相关利益保障等。 (一) 目录